本期補救教學開班人數未達六人成班之偏遠、小型學校及特殊情況之學校,請於106年7月5日(星期三)前完成以下程序函文報府,
1.先完成106年暑期開班填報並完成送審。http://priori.moe.gov.tw/report106/
2.列印本期各班級之「班級開班規劃列表」(如附檔說明)。
3.請備公文(內容敘明學校屬性、成班困難原因等)及各班級「開班規劃列表」函報本府同意,逾期不予受理。
4.因進用大學生為補救教學師資且受輔人數未達6人之情形者,免報本府。
※開班審查機制如下:
1.因應新制度上路,學校務必先完成開班填報並完成開班送審。(即先經過系統初步審查)
2.本府審查原則如下:
以下所稱學生數均以「經篩選測驗不合格者」為開班主要對象,並依學生不合格科目之實際學力程度進行編班。